2025年7月22日,江蘇省住建廳重磅發布《住宅設計標準(征求意見稿)》,旨在進一步提升住宅品質,確保與國家全文強制性規范最新要求銜接。
重點概況
新建商品住宅層高不應小于3.1m,設有地暖、管道式新風或集中式中央空調系統的住宅,層高不應小于3.15m;
建筑立面新修訂,外墻保溫系統宜采用保溫結構一體化;外保溫工程在正常使用中不應發生脫落;
室內裝修材料對甲醛釋放量提出要求,需同時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和江蘇省的規定限值;
新增陽臺、露臺建設標準,如陽臺部分樓板厚度不應小于100mm,其余部分樓板厚度不應小于120mm,減少樓板震動;
鼓勵住宅預留無人航空器(無人機)起降場、配送接收點。
三大修訂內容
原標準:普通住宅層高不應低于2.80m,不高于3.00m。
新標準:新建商品住宅層高不應小于3.1m,四層以上住宅層高不應大于3.6m(局部挑高除外);設有地暖、管道式新風或集中式中央空調系統的住宅,層高不應小于3.15m。
原標準:住區設計宜結合總平面布局合理設置架空層,用以改善住區環境。
新標準:鼓勵設置空間開敞、無圍護結構的架空層作為休閑、健身、娛樂、學習、綠化等公共空間使用,架空層應與住區景觀一體化設計,打造室內外融合的公共空間。
原標準:室外老年人活動場地應動靜分區明確,并符合場地布局宜區分群體空間、成組空間以及個人活動空間,場地內無障礙系統應與主要通道無障礙銜接,景觀家具符合老年人特點,并方便老年人使用等規定。
新標準:室外老年人活動場地應動靜分區明確,并符合老人活動場地宜與0~3歲嬰幼兒活動場地復合,設置的活動場地宜不少于1/2的活動面積滿足不低于冬至日2小時的日照標準,場地內家具應充分考慮老幼人群的使用安全與方便,采用防滑、防跌落,防沖撞、安全、環保的鋪裝材料,場地內宜設置智慧燈桿等監控設施,場地內無障礙系統應與主要通道無障礙銜接等規定。
四大新增亮點
增加了空中花園的規定,以住宅的空中平臺(露臺)為依托,通過種植樹木花草、布置園路、布置休憩游樂設施、布置人文小品等創造出滿足休閑、游憩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園林空間。
強調提出住宅設計應體現以人為本的思想,按相關要求建設社區配套服務設施,滿足全齡使用和無障礙居住生活需求,促進完整居住社區建設,營造舒適宜居、智慧便捷、全齡友好、健康活力的居住社區。
提出住宅區設計應配套建設數字家庭基礎設施,建設完善、高速、安全的信息通信網絡基礎設施,設置智慧安防、智慧物業管理等社區智能化系統,并為智慧家居應用提供基礎條件。
提出住區公共安全采用人臉識別、指紋等生物特征識別技術時,應采取授權管理、訪問控制等技術措施防止濫用、泄露個人信息,并應在信息采集區域設置顯著提示標識。電動汽車、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宜設置視頻安防監控設施。
《住宅設計標準(征求意見稿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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